金標委發〔2022〕3號
各委員單位、觀察員單位,各分技術委員會、專項工作組:
金標委已組織完成對2019年底前發布并現行有效的36項金融國家標準、165項金融行業標準以及90項在研金融行業標準項目的復審工作,經過征求意見、專家評審、委員單位投票,現形成復審結論如下:金融國家標準中,繼續有效金標委已組織完成對2019年底前發布并現行有效的36項金融國家標準、165項金融行業標準以及90項在研金融行業標準項目的復審工作,經過征求意見、專家評審、委員單位投票,現形成復審結論如下:金融國家標準中,繼續有效29項,修訂7項,無廢止標準;金融行業標準中,繼續有效96項,修訂61項,廢止8項;在研金融行業標準中,繼續執行54項,終止36項,無整合標準(詳見附件)。針對本次復審結論,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關于現行有效標準
(一)結論為“繼續有效”的標準,繼續實施。
(二)結論為“修訂”的標準,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應組織開展修訂工作,請有關單位結合金標委及分委會2022年標準立項情況,開展修訂立項申請,本次復審結論可作為申請依據。標準制修訂過程中,不影響標準實施。
(三)結論為“廢止”的標準,不再適用。
二、關于在研標準
(一)對于繼續執行的在研行業標準,相關單位應加快標準制定和報批。
(二)對于終止的在研行業標準,請標準牽頭單位認真整理研究情況,形成技術報告,并反饋金標委秘書處。
附件:
1.2021年金融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復審結論表
2.2021年在研金融行業標準項目再評估結論表
3.關于金融標準復審情況的報告
2022年6月17日 |